关于理念论名词解释,理念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今天小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柏拉图认为:人们日常感觉到的个别事物,“总是变化不居的、不真实的” ,只有通过理性所认识的永恒不变的一般事物,才是真实的“绝对存在” 。
2、例如,美的个体事物是可变和不固定的,它因人因时而异,甲说美、乙说丑,此时美、彼时丑,因而不真实,只有一般的美,才是真实的存在,才是实体。
3、他说:“如果有人告诉我,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,乃是因为它有美丽的色彩或形式等等,我将置之不理。
4、因为这些只足以使我感觉错乱” 。
5、 在柏拉图看来,理念或形式是共同名字表述和界定的、若干或许多个体事物共同分享或分有的、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一般实体事物。
6、 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:一个是由个别事物组成的、我们用肉眼可以看见的现象世界,他称之为“可感世界” ,一个是由理念组成的、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理念世界,他称之为“可知世界”。
7、他认为这两个世界的关系是原本和慕本的关系,理念世界是原本、模型,现象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或慕本。
8、 柏拉图又把理念划分为若干等级。
9、最低一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,例如:桌子、椅子、床等。
10、高一级的是数学、几何学方面的理念,例如:方、园、三角等。
11、最高级的理念就是“善” ,善是创造世界一切的力量,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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